聆達股份擬2.87億收購嘉悅新能源70%股權,其中2億元使用超募資金支付
9月28日,A股公司聆達股份(300125.SZ)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聆達股份擬以現金2.87億元購買金寨正海嘉悅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的金寨嘉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股權,其中2億元使用超募資金支付。
經證監會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聆達股份由主承銷商中泰證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500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55元。截至9月28日,共募集資金8.25億元,扣除發行費用4720.22萬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7.78億元。
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資金累計投入6.96億元,尚未使用的金額為2.07億元(主要為尚未支出但已終止投資的工業大麻項目投資資金2億元和尚未使用的償還貸款資金)。
聆達股份對比說明使用超募資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投入重大資產重組項目,通過收購標的公司股份,注入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優質資產,上市公司將切入太陽能電池片的生產制造業務,獲得晶硅太陽能電池片規模化的生產能力,提高上市公司在光伏領域的競爭優勢,有利于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綜合競爭力,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價值,公司的轉型發展將實現突破,為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提供更為多元化、更為可靠的業績保障。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及第十四條第一款“購買股權導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資企業控股權的,其資產總額以被投資企業的資產總額和成交金額二者中的較高者為準,營業收入以被投資企業的營業收入為準,資產凈額以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額和成交金額二者中的較高者為準”的規定。
聆達股份本次收購標的公司70%的股權,收購完成后將取得標的公司的控制權。末公司的資產總額為12.33億元,末標的公司的資產總額為8.16億元,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的比例為66.15%,超過50%。因此,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但不構成借殼上市。